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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法研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08日 12:54  点击:[]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法研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法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吉教联字[2015]5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青年业骨干教师教学法研修选派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17]5号),现将我校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高教强省战略的目标任务,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培养潜力较大的优秀骨干教师,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派往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的教学法研修。通过研修,开阔国际教育视野、熟悉国际教学规则,提升国际化教学科研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的教学领军队伍。

二、选派条件

1.培养潜力较大、目前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优秀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2.坚持政治素质第一,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具备在国外研修期间满足全程英语教学的英语水平。

三、选派程序

1.推荐报名。我校最多可以向省教育厅推荐2名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各学院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遴选名单,在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审核把关。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考核,择优确定符合条件者为我校选派候选人报送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推荐人选进行面试(含英语口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程序实施选派工作。

四、相关保障

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金额度,资助选派人选往返国际旅费、3个月研修费用及生活费。

各学院组织推荐人选认真填写《2017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教学法研修报名表》,于2月11日上午9:00—11:00,将部门推荐人选名单(经部门集体研究后,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推荐人选的《报名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连同推荐人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报送人事处1014室。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祥营  联系方式:13944155483  邮�䣺6342059@qq.com



人事处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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